為進一步貫徹落實《教育部關于取消一批證明事項的通知》(教政法函〔2019〕12號)精神,本著以生為本、更好為考生服務的原則,河北教育考試院決定調(diào)整《河北省普通高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成績證明》《河北省普通高中學業(yè)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證明》出具方式,現(xiàn)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2009級及以后考生:自2022年9月1日起,成績證明可由考生網(wǎng)上下載、自行打印。考生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官網(wǎng),進入“高中學考信息服務”條目,或直接登錄網(wǎng)站進入成績查詢頁面,核實本人信息后,自行下載打印,成績證明右下角印章為“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中學業(yè)水平合格性考試專用章”,打印后不再加蓋公章。
1995級至2008級考生:因2008級及以前考生未統(tǒng)一采集考生身份信息,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并提供考籍號(即準考證號)到河北省教育考試院辦理。
文明上網(wǎng) 客觀留言 嚴禁造謠 |
0 | |
0 | |
0 | |
0 | |
0 | |
0 | |
0 | |
0 |